【企圖強姦】積犯涉尾隨放學女童歸家樓梯圖性侵 今認企圖強姦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2/21 12:09

最後更新: 2023/04/17 18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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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業漢今於高等法院承認企圖強姦罪,法官押後至4月18日判刑,以候女童創傷報告。(資料圖片)

曾有多次性侵刑事記錄的無業漢,尾隨13歲女童放學回家,更到女童所住樓層窮追猛打,並威嚇她如不就範會遭鎅面,女童遂被帶至後樓梯遭撫摸胸部,無業男擬企圖性侵女童不果後逃走,今(21日)於高等法院承認企圖強姦罪,法官押後至4月18日判刑,以候女童創傷報告。

被告曾昭宇(44歲),承認1項企圖強姦罪,控罪指他於2021年4月21日,在大圍一住宅大廈企圖強姦X。

控方指被告曾任運輸工人,被捕時無業及患有抑鬱症,2018年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獲釋。被告過往曾有11項刑事記錄,其中4項與性罪行有關,2007年及2010年涉及與本案同類罪行,包其中2010年同樣涉及企圖強姦罪。

法官表示於判刑前先索取事主創傷報告,控方表示事主父母透露,事主事後毋須接受心理或精神治療。法官指案件發生於2年前,事主有否受事件影響心理,成人有時亦不能察覺。

案情指,案發日下午1時,13歲的X放學回家,X進入電梯,被告尾隨而未有按樓層。女童步出電梯後,被告要求X跟隨他,女童受驚擬再等電梯離開,惟遭被告一直尾隨,X遂從樓梯逃走,最終遭被告截停,並威嚇不就範會用刀鎅其面。

X被帶至後樓梯遭隔著衣服撫摸胸部,被告其後擬企圖強姦X不果,著X整理衣服,X回家後告知不同住的繼母,由繼母報警。

警方撿取大廈閉路電視片段,保安認出被告曾經為住客。被告被捕後警誡下稱,他原與父母同住案發大廈,早前已遷離,案發時被告擬到舊居向母親借錢,其間遇上事主。被告稱當時企圖與事主性交不果,惟想起女友,以及於懲教院所和精神院所等所經歷及學習後便停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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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